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周历
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0:00 作者:办公室 点击:[]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周历的通知
各系部办、基础医学实验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
为了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根据学校教务处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学院教学工作计划,请各系部办、基础医学实验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bat365标准版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周历》
bat365标准版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bat365标准版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周历
周 次 |
工 作 内 容 |
开学前
1周 |
1、 1、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2、 2、员工报到、注册
3、 3、实验室(技能中心)环境及用物准备 |
第1周 |
1、配合学校进行开学教学工作检查
2、审核各教研室、实验室(技能中心)本学期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见习计划等
3、召开教学督导、教学信息员会议
4、拟定实验室搬迁用房计划 |
第2周 |
1、组织课程补(缓)考
2、湖南省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报名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报名
4、针灸推拿专业评估协调会 |
第3周 |
1、各系部及实验室(技能中心)本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
2、组织各系部及实验室(技能中心)统计上交2011年度教学奖励数据
3、201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及专科教学计划修订
4、2012届毕业实习检查 |
第4周 |
1、安排课程重修
2、2012届毕业生课程成绩(含三证)学籍档案清理
3、配合教务处做好学院老员工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
4、2012届毕业实习检查 |
第5周 |
1、组织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2、组织申报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
3、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项目申报 |
第6周 |
1、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教改项目
2、2012新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3、学院对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评估材料检查 |
第7周 |
1、迎接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学校预评估
2、临床技能中心省级示范中心校内预验收
3、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中听评课
4、实验室仪器设备集中检修 |
第8周 |
1、迎接全校性集中听评课
2、组织学院新开课程项目申报
3、2012届毕业生数据统计
4、召开学院2011年度教学科研奖励大会 |
第9周 |
1、上报2012届学院毕业生数据
2、组织学院2012年老员工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
3、迎接学校教学工作大会
4、2012、2013届毕业班考试(含毕业)命题工作布置 |
第10周 |
1、期中教学检查
2、组织召开员工评教评学会议
3、讨论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实施方案
4、修订2013届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
第11周 |
1、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动员
2、配合教务处做好2008、2009年立项省、校级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检查
3、收缴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相关资料及毕业作业批改
4、新专业申报论证 |
第12周 |
1、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现场评估
2、配合学校组织湖南省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
3、期末考试工作任务布置
4、配合学校组织大学英语校三级考试 |
第13周 |
1、上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实施方案
2、2013届毕业实习员工课程考查
3、下达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
4、下达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
第14周 |
1、201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材料上报
2、配合学校组织全校通识选修课程考核
3、组织2013届毕业生课程考试(含补考)及专科班的毕业考试
4、2013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及专业思想教育
5、2013届毕业实习生离校 |
第15周 |
1、2008级护理学本科、2007级临床医学本科、2010定向免费班毕业生返校
2、组织2008级护理学、2007级临床医学、2010定向免费班毕业考核
3、协助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4、员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
5、配合学校进行老员工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
第16周 |
1、组织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和学士学位授予和毕业电子注册工作
2、专升本员工学籍注册审核
3、安排网上评教工作
4、新申报专业材料审核
5、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 |
第17周 |
1、2013年新专业申报
2、员工教学信息员工作总结
3、组织安排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以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4、组织开展2012年下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申报 |
第18周 |
1、考查科目课程期末考查
2、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会议
4、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上报 |
第19周 |
1、组织课程期末考试
2、收集试卷、成绩册,教师登录成绩
3、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
4、期末教学总结工作 |
注:学校及学院临时性教学工作另作安排。